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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新稅制下如何清關更劃算?錄入時間:2016/4/11 16:39:59 查看:5291 次
跨境電商新稅制下如何清關更劃算?
跨境電商新稅制4月8日零點(今日)實施,海關統一版的新稅制政策掀起整個跨境電商行業的調整風暴,整個跨境電商行業上下游產業鏈都處于變動之中,越接近實施時間,業界討論的熱度越高,諸如如何適應新稅制政策,如何調整優化,如何與海關對接等熱點,引起了的廣泛地討論。
而廣州海關被確定為首批稅改試點海關,率先敲定了跨境電商新政的實施細則(包括綜合稅征收方案及正面清單制度),為這種熱度再加一把火。
注:廣州海關在4月8日正式上線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統一版通關平臺,即總署版全國通用系統,而其他海關則將于此后3個月內,即7月8號前上線。新政不僅僅針對跨境電商平臺和海淘平臺,新政對保稅倉模式的跨境電商的平臺影響更大。
海關總署4月8日實施新稅制主要條款: 1、交易額: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零售單筆交易限值為2000人民幣,個人年度交易額限值為20000元。 2、稅率: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超過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征稅。 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價值超過2000元限額的,按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全額征稅。取消了50元免征額度,按增值稅和消費稅70%征收,實際上限值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稅率為11.9% 。 3、明確消費者作為納稅人,實際交易價格(包裹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或物流企業可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4、適用此政策的商品要求與海關三單連接對比的平臺和商品,沒有和海關聯網,但是快遞企業和郵政企業能提供三單的,并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商品。其他類型按照現有政策執行。 新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由財政部另行公布。 廣州海關跨境電商新政的實施細則
通過比較,得出結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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